香港公司在港成立,周年日翌日起至一年,每年必须向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周年申报并商业登记一次,此费用随政府的调整而浮动。具体如下:
一、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老客户
(1) 亲自签署年审确认书
(2) 亲自签署周年申报文件
新客户(由其他的公司转至我司)
(1) 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 注册证书复印件;
(3) 公司章程1本;
(4) 成立公司全套法定文件复印件(包括:表格D1、D3、R1现为NC1表);
(5) 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以递交到政府备案的为准)
(6) 改股、增资、改名相关文件复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此条)
(7) 亲自签署年审确认书
(8) 亲自签署周年申报文件
二、具体涉及事项:
1、税务局年审:续期商业登记证。公司成立周年日翌日起计每一年都要重新去税务局领一份新年度的商业登记证,过期商业登记证无需交回,敬请保留;
2、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续期注册证书。根据公司前一年度的相关情况,签署一套周年申报文件由董 事亲自签署后,交进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每年一次;
3、法定秘书: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如果客户不能提供,志卓可以代为提供;第一年免费,从第二年开始,按年度收取;
4、注册地址: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如果客户不能提供,志卓可以代为提供;第一年免费,从第二年开始,按年度收取;
5、志卓提供专业服务:全力配合和协助办理, 提供电话/传真等秘书服务。
三、年审年报成品内容:
1、税务局新的商业登记证原件;
2、周年申报表法定文件原件;
四、过期罚款细则
香港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
1、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42天内……………………………….$ 105
2、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870
3、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1,740
4、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月份…………$ 2,610
5、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月份以上………………………$ 3,480
最高罚款HK$50000元及每日罚款HK$700元,所有责任有公司董事负责。
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证)
超过指定缴费日至整年度罚款…………………………………………………….$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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