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本類主要包括沒列入其他類别的,對有機物質、無機物質或物品進行機械或者化學處理或者加工的服務. 按分類的要求,隻是在爲他人進行處理或加工的情況下,商标才視爲服務标志.根據分類的同一要求,在某人将經過處理或加工的物質或物品進行交易的各種情況下,商标被視爲商品标志. 尤其包括;對物品或物質進行加工的服務,包括改變其主要我的處理服務(如染服裝);按正常分類,維修服務應該列入第三十七類,但若進行了這樣的改變,即可列入第四十類(如汽車防沖擊裝置的鍍鉻處理);在制造非建築物或物品的材料服務,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屬鍍層方面的服務. 尤其不包括;修理服務(第三十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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