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本类主要包括没列入其他类别的,对有机物质、无机物质或物品进行机械或者化学处理或者加工的服务. 按分类的要求,只是在为他人进行处理或加工的情况下,商标才视为服务标志.根据分类的同一要求,在某人将经过处理或加工的物质或物品进行交易的各种情况下,商标被视为商品标志. 尤其包括;对物品或物质进行加工的服务,包括改变其主要我的处理服务(如染服装);按正常分类,维修服务应该列入第三十七类,但若进行了这样的改变,即可列入第四十类(如汽车防冲击装置的镀铬处理);在制造非建筑物或物品的材料服务,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属镀层方面的服务. 尤其不包括;修理服务(第三十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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