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的商标市场热闹非凡。继苹果、林书豪、乔丹等商标抢注争端后,昨日,又有消息爆出爱马仕中文商标三十年前已被广东佛山一家制衣公司注册,爱马仕方面申诉撤销该商标被商标委拒绝,而法院近日判定维持商标委的认定。
到底是否应该鼓励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傍大款”,业内对此看法不一。
1977年,持有“HERMES”的埃尔梅斯国际“HERMES”及图形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此后被核准在国内注册。据了解,该品牌在内地仅注册了英文商标,却没注册中文商标。
1995年底,广东佛山达丰制衣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爱玛仕”商标,指定用于衣物等商品。商标局经初步审定并公告。
随后,埃尔梅斯国际于1997年至2011年多次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5月3日作出裁定,维持达丰申请的“爱玛仕”商标。埃尔梅斯国际不服裁定起诉商评委,近日被法院判决败诉。
据报道,法院审理认为,埃尔梅斯国际提交的大部分证据形成时间,都晚于“爱玛仕”商标申请注册日。此外也没充分证据证明“爱玛仕”是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
观点PK
是爱马仕疏忽?
不过,关于这场商标之争已经在服装界业内引起高度关注。昨日,有多位资深服装界人士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爱玛仕商标注册严格来说在中国的法律层面没有问题。
“其实,在国外也有这样抢注商标的情况,比如在意大利就有二三十个阿玛尼,不过是加了不同的前缀或者后缀。”卡路约翰总经理云健对记者表示,爱马仕公司确实在中文商标注册上存在疏忽。
而对于服装企业傍名牌是否会带来可观的销售。不少经营者异口同声地认为“肯定有帮助”。
中国企业投机取巧?
利益驱使下,在商标上做文章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此,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越秀区政协委员周贤军认为:“也许在法律层面,广东达丰是没有违法的,但我个人认为,这还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不予以支持。企业在商标上的投机取巧行为不应该被支持。”
“总是喜欢傍大品牌,也显示出自己的不自信。长期来看,这对于中国制造业本身的创新并没有好处。”云健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让真正有创新力的企业得到更公平的发展机会。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