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1年)》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1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依照本通知附件执行;外汇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修订后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开展考核;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