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海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海关扣留侵权货物价值达1.1亿元。但记者近日在广东汕头等海关调研时发现,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值得关注。
“一些加工企业未能谨慎审核合同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盲目接单导致了侵权发生。”汕头海关关长孟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定牌加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开展定牌加工业务时,存在对知识产权责任承担大都约定不明的情况,相当部分企业不了解商标转让、许可使用与定牌加工中商标使用的区别,导致了商标侵权隐患的存在。
有的企业甚至出于怕失去定单而故意不对侵权风险进行约定。“这样做,国内企业赚取的只是微薄的加工费。而侵权产品一旦被查处,国内加工企业将承担制假和违约的不利后果。”孟杨说。
同时,汕头海关在执法中发现,一些权利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维权经验不足等原因,对海关执法工作不能给予必要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有的权利人甚至怠于履行法律义务。
据了解,汕头海关最近查获各类侵权嫌疑案件12宗,其中由于权利人方面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或担保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到位的原因,导致海关无法对侵权货物实施扣留和调查处理的就有2宗,占此类案件的17%。
此外,海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包括某些国际品牌在内的知识产权未在海关备案。这样海关就无法对某些疑似侵权产品进行认定,也无法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主动保护程序。
以汕头为例,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商标6万多个,已在海关总署备案不到40个;汕头市有15个驰名商标,备案的不到1/3。
孟杨说,目前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采用网上申请方式,由企业直接向海关总署提出,并可向海关总署提交总担保,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