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公司旗下的“飘柔”洗发水等被指使用了北大方正公司的倩体字,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状告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索赔134万元,该案一审判决方正败诉后,北大方正提出上诉。昨天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北大方正诉称,1998年,北大方正独家取得“倩体”字稿的著作权。此后,北大方正完成了“倩体”字体的数字化和字库化转化,并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宝洁公司生产的飘柔洗发水、佳洁士牙膏等产品,在外包装上大量使用“倩体”字库中的347个字体,侵犯了北大方正的著作权,故向宝洁公司和销售产品的北京家乐福索赔134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北大方正公司对倩体字库字体内容享有著作权,但要确认字库中的每个字都具独创性,依据不足。故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求。北大方正提出上诉。
此案二审期间,北大方正公司补充扩大了上诉状内容,并将涉诉的“飘柔”洗发水等包装带到法庭作为证据进行展示。据了解,宝洁公司的飘柔洗发水等55种商品都使用了“倩体字”,一旦被判决更改,将会“损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