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将彻底终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吸引外商投资而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将成为历史。
国务院10月18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此项措施是自我国继2008年初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之后的又一重要税收举措,意味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全面统一,所有企业将在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下实现公平竞争。”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张宏伟向《中国联合商报》表示,这种“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终结将促进我国产业经济的转型发展,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对科技型外资的吸引。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认为,此次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是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对外资实行税收优惠,到如今实现内外资税制完全统一的里程碑事件。
统一税制或促产业结构转型
“现在国家大力提倡经济转型,不排除国家有借助税收来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一些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外商投资,同时改善市场环境,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进入中国的动机。”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高级顾问刘大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
据了解,改革开放初期,为鼓励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我国一直对外资企业实行比国内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研究所获悉,自1994年中国实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开始,外资企业就拥有了“超国民待遇”。虽然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都是33%,但在实施中,最终形成的实际税负则是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不到15%,一般内资企业平均25%左右。
此次调整对外资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国为筹集城乡维护建设资金和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设立的专项税收和政府性基金,面向所有享用城乡公共设施和教育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两项税费开征20多年来,一直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刘克崮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属于具有特定目的的专项税收和收费,征收的基本原则设计“谁受益、谁负担”,所有享有城市公共设施和教育设施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属于其征收对象。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应一样承担缴纳税费的义务。
“国家对内外资统一征税后,对依靠廉价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外企应该会有较大影响。在取消税收这个优惠政策的契机下,不排除这些外企在国内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不断增加的压力下,大量转向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投资。”在广州一家外资企业任财务经理的叶玲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道,自改革开始以来对外资实行的税收优惠措施,对外商来国内投资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但是,叶玲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内外资税制统一后对于在华市场利润较高的资本型、技术型的外企不会有明显的影响。“以我所在的外企而言,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征收这两个税种对公司的整体利润影响平平。”叶玲说道。
刘大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介绍,今后我国利用外资的重点,将从弥补资金、外汇不足的量的积累,转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质的突破。在经济结构和产业政策上,国家将鼓励国内外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发展高附加值、节能、环保的产品。
完善市场机制吸纳科技型外资
从“十二五”开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速转型阶段。“转型主要表现在支持节能型发展、创新型发展、环保型发展、优质高效性发展、社会和谐型发展。”刘大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统一税制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和导向作用,解决制约中国经济良性化发展的体制弊端,促进中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实现中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次统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税费负担,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费环境,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张宏伟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继续实行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将会加剧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此次统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税费负担,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费环境。
1994年以来,国家着手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就《通知》的有关问题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等原来内外资企业分设的制度均已先后实现了统一,截止目前,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实行内外有别的制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会对我国总体吸引外资产生负面影响。
财政部相关官员在《通知》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一个国家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税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总的来看,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高速增长期,政治环境稳定,消费市场广阔,劳动力资源丰富,政府长期致力于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诸多有利因素使得中国仍对外资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一个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任何一个在其中经营的微观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实现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后,不仅有利于提升内资企业和外企的竞争力,而且在华外企也会从中国更加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受益。”叶玲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