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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处会否因为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注册而批予该名称成为我的注册商标? |
提问:发表于2008年9月10日 |
商标注册处会否因为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注册而批予该名称成为我的注册商标? |
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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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在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的作用各异,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规管,并由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负责提供服务,注册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成立为法团并于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识产权署管理的商标注册处则负责办理商标注册。因此,即使你已使用该名称在公司注册处注册了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并不代表该公司名称可以获得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处会就每一宗商标申请,按照《商标条例》进行审批,以决定该商标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条例》(第559章)及《商标规则》(第559A章)所订明的注册条件,以获得商标注册。有关商标注册的详情,可浏览知识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chi/trademarks.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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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问题:我想先使用一个商标,以后再去注册,请问我可以使用一个没有注册的商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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